2015年2月15日 星期日

趙永佳﹕一個現代奴隸主的自白(上)

明報「星期日生活」
2015215 星期日

我搞社會學,做了奴隸主
  
【明報專訊】Erwiana案最近審結,令公義得到彰顯,也說明了香港的警察、法庭有時也挺管用。事發之後,外傭是「現代奴隸制」一說,成為維權組織和媒體「建構」問題的主要框架。這篇文章,是我作為一個當了18年、6位外傭的港人「現代奴隸主」的自白。

18年前,我的大兒子快將出生,我們就考慮要不要聘請外傭(那時以菲籍為主)。我家兩老的身體都不好,自顧不暇不能幫忙。外母也長居加拿大,因此尋求「外援」是唯一選擇。當時老妻還在上班,大兒出生後找外傭照顧,在當時而言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不過,在決定之前,也躊躇了一陣子,因為我們「晚婚晚育」,二人世界過了好一段時間,才出了「意外」生孩子。因此,孩子之外,再加一位「外人」在家中,心中也是有點忐忑,不知道她是否能幹、能否和她相處,更擔心會否碰上一些媒體中常渲染的「恐怖外傭」會虐待寶寶。不過,最後當然需要壓倒一切,我們經一位鄰近相熟的年長菲傭介紹下,把她的姪女Melba從菲國請來。因為不希望她被中介公司「剋扣」中介費,找到一家在菲傭中間口碑不錯的中介公司來處理。但這樣就比通過一些大規模中介公司從本地或外地、約滿或要離職外傭中聘請要花更多時間。結果,她在孩子滿月之後才抵達香港。我們兩口子就要「雞手鴨腳」的在外母遙控下撐了個幾月。到了Melba抵港,我們當然是歡天喜地去機場接她,慶幸可以「逃出生天」。

「剝削」還是「善待」?

我是搞社會學的,專業又是發展研究和勞工問題,當然完全明白菲傭出外打工的政治經濟背景和移民勞工所碰到的問題。所以,當時心中在要不要、是不是「剝削」她們的問題上糾結了好一陣子。當然後來是只能把這些意識形態問題拋諸腦後,患得患失地迎接我們第一位家傭的來臨。我不敢自認「左翼」進步人士,只是一個改良主義的「小資產階級」,當然也有小資特徵的人道主義,因此當時在和外傭的相處上,也下了一番心思。例如Melba的年齡比我們稍大,因此我們都叫她「Auntie」,希望營造一種她是來幫忙遠房親戚的氛圍。進步人士會指出這改變不了資本主義「剝削」的本質,不過我們覺得,「善待」她們是我最起碼能做到的事情。

後來孩子年紀稍大,也是這樣稱呼歷任「Auntie」們。而且孩子們都能尊重她們,真的視她們為長輩。孩子小時候,「Auntie」們最津津樂道的事情,是當孩子還在幼兒園時,見到家傭來接放學,會飛奔上前擁抱,熱情地大叫「Auntie」,然後自己揹着書包(我們堅持書包要自己揹)和她們手拖手地回家。這讓她們在一眾鄉親面前也面上有光。

Melba工作了4年,儲了一筆積蓄,就回到鄉下買地建屋。這也是我們的預料之中,因為從她抵港開始,老妻就做她的思想工作,叮囑她不要亂花錢,不要把工資都寄回家(因為老公會把錢都花掉),盡可能每月都存起一點私房錢。老妻常常和她討論將來子女(她來港時也是剛誕下一子)的教育問題,提醒她哪裏也是一樣,將來念書要用很多錢。Melba很「聽話」,4年下來,存了數萬港元,足夠她回鄉買地建屋。

請的不止是一個工人

我們歡天喜地把她送走,迎來了她的表妹Gemma。社會學告訴我們,「熟人介紹」是招聘這類僱員的有效途徑,而且我們認識Melba,也認識了從Melba家鄉來的其他親人,發生了什麼事也可以向他們求助。「社會網絡」也是「社會控制」的一種方式,我們知道,請來的不光是她一個人,還有她背後的家人,和她在香港的朋友和社會關係。因此Melba在港時,我們會讓她在特別日子時把親友請來我家開派對,也好認識一下她身邊的人。

第二位Gemma是一年輕女孩,比老妻還要小,人很聰明。Melba的英語不太靈光,不會和老大講太多說話,但Gemma就很努力的教一歲多的老二講話,後來老二的語文能力超強,雖然孩子們的天賦應該有差異,但後天環境不同可能也有影響,說明了外傭對孩子的成長,也是其中一個有影響的因素。Gemma留了兩年,就可以回家做小生意,之後我們從她的親屬網絡中繼續招聘她的繼任人。有一段時間,當老二出世後,我們更因為擔心一位家傭應付不來太辛苦,而同時僱用兩位。後來老大老二年紀漸長,我們才趁有一位Auntie要回鄉動手術並休息一下的機會來「裁員」,讓她妹妹留下來繼續為我們工作。

我們家的「歷任」Auntie都可算努力工作,雖然多多少少都有未如人意的地方。例如做菜,因為我們一般從菲律賓直接請過來,所以她們都不太會做廣東菜,幸好我們兩夫婦的要求都不高,反而孩子們吃得高興(只要是煎炸食物)就可以了。她們有的「一點就通」,但也有將勤補拙的,因此僱用外傭,也只能碰運氣。

對家傭的理財教育

當然也不是每位都順風順水,外傭僱主群組中常提到的問題,我們也碰到不少,也有要提早和其中一位解約的慘痛經驗。JudyMelba的同鄉,工作方面非常好,但她在金錢方面有很多問題,家裏需索很多。工作了幾年後,我們接到財務公司的追債電話,起初我們還希望和她一起解決,但她「死口」不承認有借高利貸,最後我們收到財務公司的通知,和她一起到財務公司對質,她不知為何,還一口否認。此時,我們覺得彼此已沒有互信可能,當然不可以把當時只有四歲及一歲的老大及老二交她手上,結果老妻含着眼淚,和她一起收拾細軟和買機票。最後連同法定的一個月代通知金之外,還共補給她一萬塊希望幫她回家後渡過難關。以後我們對家傭的理財教育就更着緊,不但要她們審慎理財,還要她們如果有金錢困難,一定要首先來找我們商量,千萬不要重蹈Judy的覆轍去借「貴利」。外傭的金錢問題五花八門,例如為同鄉擔保借錢,又或者因為家中出了事要向我們借糧。有一位因為家中兒子要求買電單車「上學」而要借錢,我們召開家庭會議來討論,最後結論是他其實並不需要電單車,而且更不應對兒子過分遷就,因此沒有借給她。

我們也有一段時間是同時請兩位親姊妹或表親為我們打工,以為這樣可以避免兩位Auntie摩擦的出現。但原來親生姊妹可能更容易出現問題。有一次她們兩位出現爭執,我們也調解不了,結果要把她們在港的一位長輩「出馬」,進行四方會談才把問題拆解。僱用外傭,固然可以「合則來,不合則去」,但我們迎接入家中的可不只是一個工人,而是一位家庭新成員,要磨合自然要付出心思與時間。

把「桃姐」留在家中

我們的上一位Auntie Mynra在任差不多8年,一手把老三帶大,但到了前年,她就宣布會申請到加拿大打工,理由除了薪水之外(是香港的兩倍多),是有標準工時,更重要的是工作兩年後可以入籍加拿大。去年大年初一,Mynra終於等到簽證出發去加拿大工作,所以我們當天的節目不是拜年,不是去大埔林村許願,而是到機場送機。老三當時十歲,起初還若無其事,在機場推着行李手推車來「飛車」,又興高采烈地看舞獅表演。但到了離別一刻,他給Auntie一個緊緊的擁抱之後,就頭也不回掉頭就走。後來我們追上他之後,平常嘻皮笑臉的他才開始放聲大哭,直至在回家途中,才在車上累極睡倒。


每位來到香港的外傭背後,都有一個故事。不單在我家裏,在其他30多萬個有外傭工作的家庭也當如是。我有一位學生,家中外傭由他出生至今,已和他一起生活了29年,但他現在就擔心他的「桃姐」在約滿之後,會因為已年過六十,不能買到勞工保險,而不能繼續留港工作。不過我家Auntie就告訴我,她認識不少鄉親年過六十仍然留港的例子,會打聽一下,希望可以幫他把「桃姐」留在家中。

一個現代奴隸主的自白(下)

趙永佳﹕ 一個現代奴隸主的自白(下)

明報「星期日生活」
2015215 星期日

問題的根源,怎解決?

【明報專訊】和外傭「結緣」18年,當然對她們情况有點了解,佩服她們的堅毅和對家人的大愛之餘,也希望為她們發聲,讓港人多點認識她們的處境。我在10多年前也和一個勞工組織合作做了一次調研來了解她們的勞動條件和有否被侵權的情况,當時的結論(後來不幸言中),就是當時還是少數的印尼外傭群體,將來會是勞動爭議及權益受到損害的溫牀。我在高中通識科(liberal-snapshots.blogspot.hk)也以外傭為題目設計教材,好讓學生能從不同角度了解她們。

我也常撫心自問,把她們請來香港工作,是否剝削她們(雖然我家工資從來都高於最低工資),是否偽善?我明白資本主義的僱傭關係,從來都未必對等,外來勞工的處境就更淒涼,不過當我問現任Auntie NidaMynra的姊姊)她不來香港打工,會否更好?她回應說,她的學歷不足以到加拿大(需要完成4年制大學文憑),所以只能到其他亞洲地區。香港以外,最大的僱主就是沙特阿拉伯和新加坡。沙特阿拉伯和其他中東地區對外地勞工的保護一向不足,比香港各執法部門的效率差天共地。而新加坡因為有外傭徵款的關係,外傭實收工資只有香港的一半(另一半去了政府庫房)。香港當然有萬般不是,但比起鄰近地區,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了。她們來到香港,除了加拿大之外,待遇大概已比其他地區為佳。

薪酬看齊最低工資 勞僱雙輸

香港外傭制度,需要改善的地方當然很多,例如解約後必須在14天內找到新僱主,或外傭無論工作多久都不能在港定居這兩點,個人覺得都應檢討。現在的外勞組織的兩點主要訴求,是要取消強迫留宿規定和將外傭與本地最低工資看齊。我不否認後者確有歧視成分,前者也易令外傭受到苛待。不過如果一旦全面執行這兩條規定,本港家庭對外傭的需求,必然隨着聘請外傭成本大幅提高而降低。在本地最低工資下,外傭就算在8小時工作下,也會有每月9000多元薪水。若取消強迫留宿,僱主按理也要支付住宿津貼,現在最便宜的外傭宿舍,大概也要2000元,聘請外傭的成本也必然要大為提高。

有組織指外傭制度令富裕家庭可以聘用外傭解決家務問題,令中產婦女可以自由擇業,而基層家庭則別無選擇,低收入婦女仍然被束縛在家庭當中,因此增加中產家庭聘請外傭的成本無可厚非。不過我們分析2011年人口普查資料,發現有16%聘請外傭住戶每月入息低於20,500元,低於30,000元的更達四分之一。由此可見,對外傭的依賴,不限於中高收入家庭,不少雙職中低收入家庭,其實也靠外傭來維持家務運作。我們當然要逐步改善外傭待遇,但若操之過急,只會令本地家庭與外傭出現「雙輸」的局面。如果大幅增加本港家庭聘請外傭的成本,只會將外傭變成少數高收入家庭的專利,令她們困在菲律賓出不了來,又或把她們「趕到」其他比香港可能更不堪的地方,這未必是在幫她們的忙。

本地家庭服務市場 長期萎縮

不久前,政府通過買位一定程度上成功發展了一個安老院舍市場(當然大部分院舍的質素和價錢還有待改善),但資助託兒服務,不論暫託、日託都遠遠滿足不了該類服務的需求。最近,政府更否決了對「長全日」(到下午六時)幼稚園的資助,令家長更別無選擇。長期以來,香港把護幼、安老、照顧殘疾的工作「內判」了給外傭,我們是否到了時候要思考如何減低對外傭的依賴?

因為有了外傭,香港的各種家庭服務市場長期萎縮,政府也彷彿有了理由對這方面的責任視而不見。有組織也主張要由公營資助機構吸納外地勞工來提供家庭服務,不過到時,又難保不會有「香港人優先」的訴求,也變相令外傭更難到香港工作。我的立場是希望能為基層家庭提供可負擔的家庭服務,但同時又不會損害外傭來港工作的機會。

受剝削噤聲 如何支援外傭?

我認為本港外傭僱主「正正常常」的還是多數,但不應單靠僱主個人的「好心腸」來善待外傭,也應在制度面入手來加強對外傭的保護,務求做到「有法必依」。現在的情况是,外傭受虐時常常只有「受害者」而沒有「投訴人」,其中菲、印兩國的外傭的不同處境對我們有啟示作用。菲籍外傭的社會支援網絡較完善,因此出事後她們都較可能得同鄉或組織援助,例如大部分菲傭的教會都會為她們提供支援,但印傭就比較受孤立,受到虐待都未必能報案求助。我們要扭轉這情况,應該從建立印傭(及其他國籍外傭)的支援網絡入手。

為了維護外傭免受剝削,並令隱藏個案浮上水面,政府計劃除了加強查察違法僱主和中介公司外,可以考慮首次來港的外傭必須接受外傭職前權益工作坊,我們建議這個工作坊必須由勞工處與外傭組織合作,例如菲傭由菲籍傭工組織安排,印傭由印尼籍傭工組織舉辦,因為他們對自己相同國籍的傭工來港工作過程、家鄉背景、常見問題等等最為熟悉,亦較易獲傭工信任,舉報如中介公司濫收中介費用等問題。政府外判給外傭組織舉辦工作坊,向他們提供資源,也有助於加強維權活動的能力(例如24小時求助熱線),以至為外傭提供各種個人和生涯規劃支援。勞工署和警隊都曾被投訴,對外傭受虐事件反應過慢,我們更應考慮借助公民社會的力量,來盡可能減少侵權問題的出現。

這篇「自白」的目的,不是要為外傭制度辯護。世界並不完美,移民勞工(尤其是家務工種)的問題,是當下全球化世代最棘手的問題之一,並不是一時一地可以完全解決。而且家傭或其他勞工移民到外地打工,當然都是因為在外打工環境無論有多差,都比呆在家鄉好一點點。我們改善外勞待遇的努力,必定也要考慮會否抹殺他們出外工作的機會。而且我們對外傭依賴甚深,要取代外傭,也先要解決家務問題。最最理想當然是由政府或公營機構聘用本地及外地工人來提供可負擔的家庭服務,令本地基層婦女也可在家務市場分一杯羹,又可外出工作,但又不完全抹殺外地婦女來港工作的可能性。

幫助她們盡快脫困歸鄉

作為「現代奴隸主」,我們覺得除了善待她們,其實最能幫助她們的就是讓她們盡快擺脫出外打工的處境,我家MelbaGemma的經驗就比較理想。Mynra在港工作8年,仍然要到加拿大再打拼,其實也是有苦自己知。早前老妻到當地探親,開車4小時到多倫多市郊的一個小鎮探望她,雖然新僱主待她不薄,但當她們見面,談到家鄉種種問題(例如工資多了家人要求更多),兩人也不禁摟在一起先哭一會兒再詳談。


我們3個兒子都已長大,老三也快要升中,也曾商量是否可以不再僱用外傭減輕負擔。但Nida現在53歲,希望繼續留港工作,因此我們除了提醒她要把錢存起來之外,也承諾她在我們這裏要工作多久就多久。在Nida退休之前,大概我還會扮演這個現代奴隸主的角色,盡量把她當家人看待,大概是我這刻在這不完美的世界能做的少數事情之一。

一個現代奴隸主的自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