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6日 星期日

趙永佳 ﹕ 一本童書的兩種公民教育解讀

明報「星期日生活」20142月16

年初二陳惜姿在明報專欄中介紹了一本繪本《團圓》。同時,又收到她的「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的「公民教育小書單」,拿來一看,赫然發覺《團圓》不在其中,按捺不住要做「架両」,要向他們推薦本書,因為這不單是一本我非常喜歡的書,而且對今天香港而言,它的公民教育意義非常豐富,我們最少可以從兩方面來令小朋友思考本的「教訓」。



本書作者余麗瓊和插畫師朱成梁都是南京人,但本書中文版是由台灣信誼基金出版,而且來頭甚猛,不但獲香港「豐子愷兒童圖畫書獎」評為第一屆(2009年)「最佳兒童圖畫書首獎」,其英譯本(“A New Year’s Reunion” Candlewick Press)更厲害,被《紐約時報》評為2011年十本最佳兒童繪本之一。

本書主角是四歲的小女孩毛毛,她的爸爸在外邊打工,一直在「在外面蓋大房子」(作者爸爸也是長年在外的建築師),和大部份內地出外打工的人一樣,每年只有過年的時候才能回到家裏。本書並不「催淚」,起初描寫的都是毛毛和爸爸一家團喜氣洋洋的場景。到了最後,爸爸也只是靜靜地給毛毛一個「抱抱」,然後最後一幕,已是毛毛和媽媽和去得遠遠的巴士揮手。為免「劇透」太多,書中情節就不多講。

孩子們看過了之後,其實可能未必有太大感觸,只是被書中好像傳統年畫般色彩斑斕的插畫及充滿童趣的情節吸引,反而大人卻會正如一位山東的母親所說﹕「有一點點心酸」。作為爸爸,我也會自動「對號入座」,想像自己如果整年都要在外工作,只有春節才能回家幾天的心情。當讀到毛毛一覺醒來,看到媽媽(在插畫中)一邊抹眼淚,一邊幫爸爸整理行李時,也會有點「眼濕濕」。



作者說她本來只是希望寫她的父親的故事,但無論是80後作者的父親母親,還是作者她們這一輩,其實都有一大批人在外務工的經驗。好像2010年,官方數據就指有1.53億人在中國在家鄉外打工,而全國父母在外的留守兒童更達到58百萬人。所以在中國,本書被大部份讀者看成是時代的描寫,毛毛的爸爸就是千千萬萬個農民工父親的代表。老美的看法也是一樣,《團圓》在美國也被介紹為一個「農民工與親人團圓的故事」,而英文版最後更補上一個說明﹕「這是一個虛構的故事,但中國有超過1億農民工在遠離家鄉的地方打工,只有在假日裏才能和家人團聚。」

《團圓》是一個感人的兒童故事,但對香港人而言,「出外打工」常年不見,除了在九七年前移民潮中的「太空人」現象外,卻不是一個很普遍的經驗。不過,我們卻有超長的工作時間,港人家裏的「留守兒童」,雖然不會整年見不到爸媽,但也可能會到周末才能和他們說話、遊戲。從這點出發,香港的小朋友可能才會有所共鳴。

雖然能讓我們珍惜和親人在一起的時間,但我覺得本書最重要的還不是有關我們自己,而是能讓我們認識中國。我常認為,最佳的國民教育,就是讓孩子們全面認識真正的中國。公民教育和國民教育,其實可以並行不悖。我還記得我家老二對內地人的印象,以前一向只有是在香港揮金如土和在深圳主題公園不斷插隊的人。但當他中一那年參加了一個服務團去了廣西一個農村「義教」之後,他才察覺到原來在這些「定型」以外,有血有肉的「中國」人原來也可以很真誠,很可愛。

如果我們的為政者和愛國團體,不是諸多顧忌,而是設計活動讓孩子們通過近距離接觸內地來認識真正的中國和並非樣板的內地人,我們的國民教育不用洗腦,不用濫情,也會有效果。因此,本書的第一重公民教育的意義,就在於能讓我們(不論大人細路)認識內地人其實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一樣深愛家人,一樣會拼命工作來令家人過好日子,和家人別離時還是會非常傷心。就這樣,我們才能感受到,「中國」人其實並不全是「土豪」、「強國人」。能讓孩子認識這一點,當然勝過所有紅色洗腦團。

除了認識中國之外,個人覺得《團圓》在今天香港社會的脈絡下,還可以有另一層公民教育的解讀。前面提過,我們沒有大批長年在外務工的人,但有整天上班的家長。大部分陪伴這些香港「留守兒童」的是誰?有些家庭是祖父母,但更多的可能是外地家傭。

今年大年初一,在我家工作十年的Auntie(孩子對家傭的稱呼)終於等到簽證出發去加拿大工作,所以我們當天的節目不是拜年,不是去大埔林村許願,而是到機場送機。老三今年十歲,由Auntie一手帶大,起初還若無其事,在機場推着行李手推車來「飛」,又興高釆烈地看舞獅表演。但到了離別一刻,他給Auntie一個大力擁抱之後,就頭也不回掉頭就走。後來我們追上他之後,他才開始放聲大哭,直至在回家途中才在車上累極睡倒。

我們常對孩子解釋,Auntie家中也有孩子,其中女兒和老三的年紀相若,她來香港照顧我們一家,為的是令她的孩子們能過好一點日子。我們對Auntie,不但要常懷感激之情,也要明白她的家人也是在和我們「分享」他們的媽媽。我們在Auntie出發前,也和孩子們解釋,她到加拿大工作,不是因為不愛他,而是因要兩年後,她就可以把女兒接到加國念書,一家團聚。

這本書正好令孩子們感受到,父母長年不在的孩子們的心情,和Auntie每次假期結束時和家人道別的情景。他們不一定會和父母有別離之苦,但通過毛毛的故事,他們大概能稍為領會到自己的「姐姐」們和她們在菲律賓、印尼、甚至孟加拉家中孩子的心境。年紀稍大的青少年(如我們十四歲的老二),我們也可以和他們討論人生抉擇的問題,如媽媽必須要到外地打工,家裡才不會捱窮的話,他們寧願捱窮,還是情願和媽媽分隔兩地?很多「港孩」的最大問題,是缺乏同理心和覺得所有事情都是「理所當然」。《團圓》會令他們感受到「幸福並非必然」,而且書中的情節、情感,其實在他們身邊都會發生,應該會幫助他們以不同角度感受生活和「發現」中國。


我們的公民教育,除了反思我們應該成為怎麼樣的中國人之外,也應該是世界公民教育。《團圓》正如是一本書滿足了我們兩種願望,在此誠意和大家推薦。

2014年2月2日 星期日

「娜」些事情的中國模式

文﹕趙永佳

明報「星期日生活」201422



新華社說﹕「李娜奪冠原來不是結果,而是開頭」,她在澳洲網球公開賽奪得個人第二個大滿貫冠軍,衣錦還鄉,但旋即捲入一大堆爭議之中。這一波的「娜」爭議,折射了中國體育體制所產生的怪現象,名副其實地顯現了所謂「中國模式」。

今天,在中國發生什麼事情,大概首先都會被牽扯至個人道德問題,都會有人問:「這貨的個人品格有沒有問題?」

李娜回鄉後,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在機場「攔途獻寶」送上80萬人民幣獎金。不料擺在他面前的是李娜的一塊冷淡「黑面」,在接過大額支票的同時,一點笑容也沒有。原來湖北省委曾經聯絡李娜希望搞一個盛大慶功會,但李娜直接拒絕,後來經過政府人員做「思想工作」,她才無奈同意就在武漢機場舉行。

李娜不單以「黑面」面對政府官員,當她的啟蒙教練余麗橋上前熱情擁抱時也沒有什麼反應。於是,有人在微博痛批﹕「大家看看,這就是李娜對待自己恩師余麗橋的態度!如此冷漠!可以說,她對人缺乏起碼的尊重。」北京一份報章比較客氣,但也指她是「彰顯個性的新時代運動員代表,也是不懂善意缺乏溫情的自我球員」。

當然,還有所謂「祖國」問題。她在澳網八強打敗意大利對手進入四強之後,在記者會上雖然面對大批中國記者,但卻在回答了25個英文提問之後,只「草草」回應了三個中文問題。新華網其後上載了一篇「李娜成為網壇『土豪』了嗎?」的文章,點出她在澳網勝利一刻,跪在網球場上,歇斯底里喊出的說話並不是中文,而是外國語!在中國,好像連在高興時用什麼語言來表達興奮的心情,都會有問題!文章又說﹕「有時候做人的道理很簡單,就是應該知道自己是誰?而作為網壇的一個選手,應該知道自己是哪國人?」連打着算盤也沾不上邊的CBA(中國籃協)官方微博,也踩上一腿說﹕「娜姐的英文真棒,甚至忘記了說中文,億萬國人在電視前守候!」

去年法網第二輪,李娜爆冷出局,賽後中國記者會問,「這是你參加法網以來最差的戰績,能否對中國球迷說點什麼?」好像打得不好,就會令國人蒙羞,難怪她當時要回敬一句,「我需要對他們說什麼嗎?我覺得很奇怪,只是輸了一場比賽而已。三叩九拜嗎?向他們道歉嗎?」作為中國人的代表包袱太沉重,難怪她一直在和外國媒體作的專訪中,強調她打網球,不為什麼,只是為了自己。

個人「品行」以外,李娜所引起的爭議當然也包括所謂「舉國體制」問題。她9歲開始在故鄉的市政府「業餘」體校學打網球。97年加入國家隊,99年轉打職業,直至2002年她離開國家隊為止,都是中國/蘇聯式的體育舉國體制的產物。由社會主義時代開始,精英運動員都可以在國家「全包」的情況下專心練習,不必擔憂比賽、訓練、衣食、學習的開支,由省市到國家隊,甚至將來退役後的生活,都有人為他們打點一切。不過有人稱之為國家「圈養」運動員,「體制內」的運動員應否繼續訓練、比賽都由領導決定,戰術和比賽風格也是領導說了算,私人生活當然也一樣,就連在比賽時可以因為「大局」而為隊友讓路。

李娜從來都不是典型「體制內」的運動員。她在2002年因為對教練不滿(今次「黑面」事件的余麗橋),及與隊友姜山(現在的丈夫)的戀情受到打壓,而退出國家隊回校園讀書。到了2004年,她重回國家隊,但在2008年北京奧運之後,她和其他三位中國女網「金花」正式脫離國家隊「單飛」,自謀生計,自負盈虧參加職業賽事,只上繳812%的獎金給政府,而不是之前的65%。在此之後,就有「他們國足」與「我們李娜」的分別,因為國足「花着我們朝九晚五起早貪黑納的稅」,而「李娜的比賽和訓練花銷都跟我們沒有半毛錢關係」。

2005年中國體壇的老大姐,現在的高幹孫晉芳說,李娜的優秀「僅是在技術上」,但「缺乏職業素養」,「作為像她這樣的運動員應該多看看自己身上的責任,別老把眼光盯在錢上」。後來單飛後,初期成績不佳,也有聲音說「單飛」不如「舉國體制」。到了今天,她拿下了兩個「大滿貫」冠軍,就被普遍認為是「個人主義」和「職業體制的勝利」,也表明「舉國體制的破產」。

「中國模式」似乎就是凡事都會和體制有關,到了今天,支持和反對舉國體制的人,都可以拿李娜來支持自己的觀點,都可以「借李娜酒杯澆自己塊壘」。當然也有冷靜一點的反思聲音說不應把「體制內」和「體制外」「非此即彼」般二元化,李娜的個案,大概「舉國」和「單飛」都有貢獻等等。也有人提出,網球、足球、乒乓等熱門有市場價值項目,大概是應該市場主導,但舉重等冷門項目卻如果沒有「舉國」支持,就可能寸步難行。

有關「舉國體制」的爭議,一時三刻不會消失,但李娜所帶出的議題,卻有另一道有點黑色幽默的新聞。李娜在武漢機場「淡然」領受80萬大洋的獎金後,新華社連續發了兩篇文章,質問李娜獎金是否「合法?合情?合理?」,「80萬究竟是獎勵優秀典型傳遞正能量,還是花納稅人的錢劫貧濟富?」。文章的結論是大概合法(有相關獎勵優秀運動員的法規),但於理不合,情可以堪。

這也可能是典型的「中國模式」。政府使用公共財政,不論是建設高鐵、水壩、大橋,還是獎勵一個職業運動員,在民主社會,肯定不只是否有相關條文支持,而是這項政策的訂定或官員演繹政策條文是否符合民意和公眾利益。如果不然,就算合法,但民眾還是可以用選票說不。在中國,好像只要「合法」,政府什麼也可以做,決策官員也不必負上什麼責任,而究竟法從何來,又如何產生,似乎都不重要。這令我想到現在香港有關基本法的討論。沒錯,是否符合基本法的條文是很重要,但究竟那些條文和某些演繹,跟民意,甚至民主的真意又有沒有牴觸?


80萬人民幣在今天中國,不算是幾個子兒。但問題是,人民如何能監察、決定官員如何用錢?「李娜」事件所折射出來的中國模式,又豈止是個人操行和體育制度那麼簡單?

另一個字母降? —「被融合」 教育的NCS學生

文: 陳諾*

「教育現場啟示錄」系列 (四)

明報「星期日生活」2014年1月5日

最近這幾年,香港的教育制度彷彿中了「字母降」:TOC(目標為本課程)丶TSA(全港性系統評估)丶 NSS(新高中課程)丶SEN(特殊教育需要學生),這些教育計劃和教育政策,影響著一班又一班的持份者,不論是學校、老師、家長、學生,都是一場又一場教育實驗的白老鼠,把我們都折騰得好辛苦。不幸的是,由這一年開始,恐怕又有另一個的「字母降」:它叫做NCS (Non-Chinese Speaking Students,「非華語學生」),亦即是主要為有少數族裔背景的學生。

每次和前線老師談起SEN和NCS,就像咒語一般,總和「頭痛」、「麻煩」、「束手無策」等字眼劃上等號。其實,他們是極待主流社會留意和幫忙的一群,只是大眾對他們 — 特別是本文的主角NCS學生 — 了解不多而已。本文的焦點,正是希望藉筆者曾與他們在學校相處及教學的經驗,加上作為老師的觀點,嘗試點評當前關於NCS的政策,希望帶出他們在學校的實況,讓大眾(特別是較少接觸NCS的前線老師)有更多了解。

在講求平權,共融發展的主旋律下,融合教育政策已經在各間學校「雷厲風行」地執行著。誠然,融合教育背後的方針與理念很難說是不對,畢竟對SEN和NCS學生都好,若果能夠在平等的教育過程中,克服客觀條件上的不利(不論是身體性的還是文化性的、族裔性的),讓他們藉著自己努力增值,同時又能讓所謂的「主流」學生去學習如何與他們相處,去除因不了解而引起的歧視與標籤效應,那確實是一種雙贏的美事。

可惜,在實際執行上,「雷厲風行」的代價就是忽視了學校的差異性與執行力,不論學校實質資源和支援是否足夠,都被劃一地要求要達到目標;在配套不足,資助不到位的情形下,強求融合只為學校與前線老師的沉重教學和行政壓力徒添負擔,正面結果見不到,卻使這類學生成為不少老師錯誤的埋怨對象,最後苦了學校又苦了學生。

可惜的是,當各界仍在熱議SEN融合教育的成效,家校還在摸索如何合作,學校還在調整教學設計之際,SEN這個「字母降」還未解開,另一個「字母降」 — NCS,又來了。

且讓我不厭其煩地強調一次,我不反對融合教育。我所關注及針砭的,是在目前「急就章」的行政風格下,現在所行的融合教育政策到底對我們的對象 — NCS學生 — 是得益了?還是受苦了?

本來,NCS學生的情況並不被主流社會,甚或主流的教育界所留意 —  儘管他們其實已分散地存在香港學校很久,但因為教育局有「指定學校」政策(Designated School Policy指定若干學校專門接收小數族矞學生,並給予特別補助,但其他學校仍可以招收這類同學) ,這班學生一直「似近還遠」地在我們的教育制度中過著近乎「河水不犯井水」的學習生活:他們不知道我們在幹甚麼,我們也不知道他們的存在。在這種奇怪的設定下,少數族裔學生大多相當依賴既有的文化及生活圈子,中學文憑試的內容又比較本地化,種種因素相加起來,就使NCS學生往往因文化差異而難在本地教育制度中有較佳的表現,長遠來說更會影響少數種裔在香港的階級流動與社會融合,形成惡性循環。

有見及此,不少關注少數族裔的團體,例如融樂會等組織均認為「指定學校」政策是問題的根源,既是教育政策上的「種族區隔」,亦是NCS學生難以考上大學的主因。幾經這些壓力團體的奔走之下,教育局在2013-2014學年 一 也就是今個學年 一 決定「從善而流」,一方面取消指定學校政策,另一方面以按NCS學生人頭計算的方法,給予學校三十至六十萬的資助金,希望以經濟誘因鼓勵學生多收NCS學生,從而讓他們與本地學生一同學習,達到種族共融。

故事說到這兒,是不是跟以往SEN學生的政策有點相似?這樣的政策改變又帶來了甚麼影響?

首先,跟SEN學生不同,NCS學生的融合不是只多請一兩個助教就可以解決,而是往往需要重新設計課程校程來給予調整(假設是想能正面「雙贏」地與主流學生融合的話)。況且,NCS學生當中的差異也已經極大:光是學生是甚麼民族、懂不懂英文、來港時間長短這三個變項就足以讓學校難以劃一地為他們設計課程,更遑論理想地與本地學生一起共同上課。除了資源問題,學校到底有沒有經歷與能力去接受這班學生其實頗成疑問。取消「指定學校」政策之後,不少的NCS學生由以往集中在「指定學校」變成透過升中派位隨機地「打游擊」般散落在不同學校。

作為「指定學校」(或者收NCS學生較多的學校),他們的生源統一性較大,而且有較好資源與經驗,可以透過校內分班來減少學習差異;但以今年按人頭計算的方法,一間學校很有可能只收到十一二個NCS學生,而且「廣泛」分佈在不同級別,校方如何教導、如何統整、人手如何安排,就叫人頭痛不已:我們總不能叫一個中四剛來港,不懂英文的巴基斯坦學生每天與一個在港出生,懂得少許中文的中一菲律賓學生天天一起上課吧?

就以NCS學生最讓人關注的中文教育議題為例,筆者曾經在本地教育論壇上聽過一些前「指定學校」為對應NCS學生的不同程度而調整中文課程,結果只是一科「中文」就開出了中文(第二語言)、沉浸式中文、職業中文和普通主流中文四科。放在這些前「指定學校」來說,拆散課程來對應學生能力還是具一定的成本效益,畢竟他們NCS學生人數夠多;但假如某校只收到七個NCS中一新生,中文能力卻差異很大,那校方應該如何是好?

除了教學問題,另一個更細致的問題,就是學校應如因應NCS學生生活習慣與風俗不同而調整。筆者之前任教的學校以收NCS學生為主,每年訂定校曆之前,先要了解主要的學校事項,例如畢業禮,測驗考試等,會否與學生種族的主要節日重疊。這看似胡鬧,但其實有相當重要性 — 我們就曾試過將學校旅行安排在巴裔學生新年,結果出現大量學生缺席旅行的「奇景」。除了校曆安排,不同種族學生儀表的尺度如何拿捏,例如女學生可否帶蓋頭(hijab),有宗教背景的男生可否留鬚,學生禱告如何安排等等,這些細微但對NCS學生及家長具重要宗教意味的事情,往往需要依靠一定程度的接觸與認識才能妥善處理。然而,儘管現在NCS學生分散到不同學校,但大部份學校管理層與前線老師都對這些事情毫無認識,如何能不讓學校和老師「中伏」,有沒有提供合理程序和指引讓學校跟隨,這肯定是教育局在高舉融合旗幟之前,需要為保障學校與老師權益所作的安排。可惜,似乎官方尚欠我們一個方向或說法。

以上這些問題並不單純是「為辯駁而辯駁」,而是活生生地發生在不少學校場域之中。筆者有一個任職於新界英中的朋友,校內因為升中派位來了三位印度學生而頭痛不已。他們雖然已是英中,教學語言與NCS學生較接近,但由於只有寥寥三個,如何設計課程?又如何合適地回應他們的學習需要?學校多次「勸退」不果,老師們又缺乏經驗與知識培訓,結果這三位印度同學每天過著「老師不知怎樣教,我又不知學甚麼」的「半上學」日子。英文中學尚且如此,筆者知道部份有NCS學生的中文中學,每次上課需要中文先說一次,然後用英文再說一次,既浪費不少寶貴的課堂時間,亦令課堂秩序更難控制。

請別誤會我在為「指定學校」政策說情,認為要重回舊路;我想指出的是,融合教育的初衷,是希望在學校以合理的教學效能來作交換,為不同背景的學生去除標籤,教育平等觀念,落實社會公義;可惜現在NCS學生的融合教育方向模糊,具體落實支援不足,相關的老師培訓又才剛剛起步,貿然取消既有政策,改以仿如外判形式的方法讓學校自行面對NCS學生的教育議題,與上文所述,真正幫助到NCS學生學習與適應本地校園生活的「真融合教育」相比,現行的卻似乎只是一個不上不下的山寨版「偽融合教育」。

聖誕已過,2013-14學年已經溜走將近一半,但願教育局盡快檢討目前的政策,例如為學校制定適切的指引或程序,減少不必要的誤會;「鼓勵」及支援有心有力能照顧NCS同學的「特色」學校; 早日在中學與大學銜接方面提供接受中文科作為第二語言的入學條件等等,完善當前的融合教育,別讓NCS學生成為下一個學校教育試驗和政府教育政策搖擺不定的犧牲品。


*作者現職中學教師。

通識與政治取向:新高中同學們有話說

「教育現場啟示錄」系列 ()
策劃 趙永佳 何美儀
這系列文章由在香港「教育現場」打拼的不同身份、崗位人士撰寫,希望通過他們的所見所聞所感,來帶出香港教育的種種問題,並反思可能出路。

明報「星期日生活」20131222

李子樂  周滿華*


近來部分建制派議員和社會人士十分關注通識科會否淪為政治灌輸的工具,令學生們的政治取向變得激進。撇開政治立場而言,其實要求通識科迴避政治議題有違通識科本身的教育理念,實在不可取況且不少人已指出, 要是通識科被改革派老師騎劫去灌輸學生激進思想, 那按道理愛國學校亦可推行愛國教育。

主流輿論對此議題的討論多從政客、教育專業人士的角度出發,反而從學生的體驗去探討的比較少。在通識科中政治課題上的學與教過程上,我們關注的應該不單是老師如何教, 而且是學生「如何學」、「學得怎麼樣」、「學了什麼」。就此方面,我們因研究關係,過去兩年多訪問了幾十名新高中學生,了解他們對通識科的看法和經驗。從受訪學生的分享可見,整體上學生在通識科課堂上的學習過程和成效並非如一些輿論所言帶著政治色彩,對學生之政治取態的影響相當有限。反過來說,通識那種多角度思考的訓練,更好讓不少學生的政治取向變得較持平、包容。我們希望透過以下幾個個案(個案姓名皆以化名處理),看看通識科對學生的政治觀的影響。

深入認識時政
小伍就讀本地一所傳統名校,校內成績(包括通識)優異。他不認為通識科學習會讓學生產生某種單一的政治意見、價值和行動取態。他字正腔圓地解說:
「我覺得通識不會令人產生立場,它不會生尖角出來,反而把我們的尖角磨平了。因為通識是要面面俱圓,要有多方面認知。如果這個推到極點,就會變成每個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樣子。通識雖說要我們有立場,但只是限於要我們不能模稜兩可。實際是不想我們有太堅定的立場,各種不同東西我們都要知道,理解他人的感受。」

他就自己的經驗而言,通識科加深了同學們對社區以至世界上不同議題的認識,並訓練他們明辨是非、獨立思考的能力。不過,正如不少受訪學生一樣,小伍也得承認,自己年紀尚小,朋友圈子一般對時政問題沒什麼興趣。他坦言,平時除非考卷上的需要,不然也不會講政治上的問題。」與其他科目相似,學生面對通識科,多抱以考試主導的學習態度。先不談這個現象是好是壞,「應試式學習」確實仍是不少新高中學生的寫照。

通識科可能未能提高小伍對政治議題的興趣,但通識科到底讓他重新檢視自己過往對某些政治概念的理解:「以前我們讀歷史可能學到什麼civilization、柏拉圖、蘇格拉底,提及到民主是管治人民最基本的元素,那我們就會說我們要民主,為普選萬歲但現在(我)就未必(這樣想),我們會去想為何(有些地方)會沒有民主呢?原來民主在管治一個地方的時候也有它的限制,現在就變成是軟化了的態度。」

應試式學習
如上述所說,受訪學生的主流學習模式依舊以應試為主導。不少學生讀通識的實況是,即使學科內容涉及社會時事議題,學習態度還是比較抽離和被動。受訪學生小君一直不諳社會時事,通識科的學習未有提起她對此方面的興趣。雖則小君通識科的校內成績一直不錯,但她跟大部分同學們一樣,對時事的認識和討論只限於老師所要求的剪報習作、課堂上討論活動等等。小君的媽媽為了幫助小君學習通識,在家會鼓勵她看電視新聞,但她仍然不會主動閱讀報章。不少受訪學生對於時事議題的學習動機,就在於「是否關係到考試」上。小君表示,除非她覺得某些大新聞被大家視為考試熱門題目,否則不會特別跟同學、老師、父母談論時政。

可能有人會憂慮,當通識試題觸及政治議題,而通識科課堂上所教授的相關內容若有所偏坦,那許多本身「政治溫和」的學生們會否被潛移默化而變得偏激?從受訪學生的經驗來看,這種擔憂其實是不必要的。通識科教與學,旨在引導學生從不同立場去討論時事議題,而非灌輸單一觀點、立場。受訪學生常常提到,通識答題中必須立論和駁論(rebuttal)並重,所以平日習作和考試都嘗試兼顧和平衡正、反兩方面去思考問題。小君在通識科學習上也學懂了分析問題的時候,需考慮各持份者所擔當的角色及所持理據的重要性。就這樣,她媽媽的意見成為她的「可供參考立場」之一:「我會跟媽媽談考試的題目,看一下她會怎樣去答。……每個人想法的角度也不同。」

兼容並包
當然有些學生不管要不要修讀通識科,本身也對議論時事有興趣。小傑來自天水圍一所「BAND 3」中學,校內成績平平。他一向有瀏覽深受年青人歡迎的本地網上討論區「高登」的習慣(討論區內的政見觀點一般被視為較偏激),他覺得自己對時事的認識和看法或多或少來自該討論區的內容。他喜歡跟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茶餘飯後「吹下水」,互相譏諷一下時事。他甚至乎有時候在通識科的考試答題上,會以那些一針見血、非常透徹」的網民意見作參考。小傑補充:「其實老師也不希望我們養成太激烈的習慣,希望我們中立理性。」通識科的課堂討論是開放的,同學們可以各自提出對不同政治議題的價值取態,但當課堂討論的觀點過於狹窄的時候,老師便會嘗試引導他們向其他角度思考。在通識老師的教導下,他學曉了對社會上不同政治光譜的立場和觀點應予以尊重;即使自己有既定立場,也不要妄下結論。同時在意見紛擾的網上言論中,時刻警剔自己要作個人批判和反思。他說:「要籂選的,因為有許多網民均是為反而反的,有些是很附和性、起哄那樣子,那正常一個良好的討論是要有正反兩邊的意見,那我會看有point的,就不是主觀那些。

學民思潮與通識
為了進一步了解通識科的學習跟學生參與社會運動的關連,我們亦訪問了曾經或正在修讀新高中課程的「學民思潮」成員。其中一名學民成員指出,他在「今日香港」單元中學習到「佔領中環」發起人之一戴耀廷教授提出的法治精神,加上課程重視批判思考的訓練方式,這些都啟發了他敢於批判現今社會的種種不公現象,並學習到以「公民抗命」的方式去挑戰不公平的政策甚至法律。另一位受訪的學民思潮核心成員亦提及,他參與社會運動,源於中五至中六時需要完成通識科的「獨立專題探究」(IES)。在這位受訪者構思研習題目的同時,社會上正就應否建設「廣深港高速鐵路」(下稱高鐵)引起激烈的討論,受訪者見到當時有一群「八十後反高鐵青年」以新穎的抗爭方式反對興建高鐵及爭取菜園村不遷不拆,於是構思以「社會運動與年輕人的成長有何關係」為題,以「八十後反高鐵青年」作為IES的研究對象。在進行訪問及實地考察的過程中,他認識了一班活躍於社運運動圈子的青年,慢慢由觀察者演變為行動者,從而踏出了他參與社會運動的第一步。不過整體而言,這兩名成員的經驗並非反映普遍的情況。其餘十三名受訪的學民成員一致指出,通識科未有鼓勵他們以社會運動的抗爭方式表達對現狀的不滿。

綜合各受訪者的經驗,雖則通識科涉及政治,但其教學目的和實踐不會流於灌輸單一政治觀,反而著重多角度認識時事、多元思考與批判,立論亦須基於事實。尤其面對爭議性事件的討論,學生們學習到變換各種在課堂上所學的視角去思考與分析,政治取態也可能會變得較為持平。需知道影響一個學生的政治取態及其價值觀,牽涉個別成長經驗、家庭背景、朋輩關係等等不同因素,不同背景同學面對通識科的反應有頗大多樣性,我們不應單憑主觀印象和個別例子去推敲通識科對學生政治取態的影響。實事求是,通過檢視學生們在通識課堂上學習政治議題的經驗和結果,建制中人大概不必杞人憂天地以為通識科會產生好像「紅衛兵」 般的新一代,而社運人士亦不宜奢望通識科能為他們「一步到位」 招收大量成員。公眾反而應該關注如何貫徹本科的課程目標,及協助老師在課堂上以理性及開放的態度,來帶引同學們認識社會争議,並建立他們對争議的態度與立場。


*中文大學社會學系研究生

人離鄉賤?外傭問題不能再拖!

文:趙永佳、李子樂(*)

信報2014129

印傭涉嫌受虐事件引起全城關注,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日前回應中強調,過去數年每年僱主與外傭間涉及傷人的案件只有約3040宗,佔全港數十萬外傭相當低的比例。但一些關注外傭權益組織則指出,「浮面」的個案只是冰山一角,不少受虐外傭可能因為種種原因未有舉報僱主。我們早年合著的《人離鄉賤?:香港外籍家庭傭工狀況調查》中利用於2001年所進行有關香港外傭狀況的問卷調查發現,本港僱主違法的個案絕非罕見。當時我們的結論中更提醒,印尼傭工是「受虐最嚴重的一群」。

依靠外傭服務的家庭眾多
可惜的是,事隔十多年,一直未見有就相關外傭狀況再作全面調查,亦未見外傭狀況受到社會正視,彷彿問題又自此沉底多年。2002年香港共有23萬多名外傭,2012年外傭人數升至31萬人,當中菲傭(49.9%)和印傭(47.8%)各佔整體近半外傭人口。但與此同時,香港家庭對外傭服務需求逐年有增無減。根據2011年人口普查的資料 (見附圖),香港家庭對外傭服務需求非常大,每十個住戶就有一個僱用外傭。整體聘請外傭的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是$53,000左右,大部分住戶每月入息高於$30,000,當中最多的一群為每月入息十萬或以上的住戶。2011年全港住戶入息中位數是$20,500;有近兩成聘請外傭的住戶(16%)每月入息低於$20,500,低於$30,000的更高達四分一(25.2%),可見倚賴外傭服務已不限於中高收入家庭。

大多數聘請外傭的住戶屬三至四人家庭(63.8%),兩人住戶為數亦不少(16%)。多於六成聘請外傭的住戶(63.1%)17歲或以下的家庭成員,逾一半的住戶(52.9%) 12歲或以下的孩童。接近三成僱用外傭的住戶(26.5%)有年屆70歲或以上的長者,當中獨居長者的住戶佔七成之多(69.9%)。另外,同時有12歲或以下孩童和70歲或以上長者一起住的家庭,他們佔整體聘請外傭的住戶4.6%



上述所引用的數據可以看出,香港家庭對外傭服務需求很大,僱用外傭家庭遍及高中低不同收入階層,而且高達四分三聘請外傭的住戶,不是有孩童就是有長者同住需要人照顧。隨著「雙職家庭」日趨普遍,一日香港社會還未有足夠的安老扶幼的家庭服務提供,香港家庭過份依賴外傭服務的情況也難以逆轉。
所以面對眾多家庭都需要依靠外傭服務,我們必須正視僱主與外傭之間既矛盾又複雜的關係。

正視僱主與外傭之間的關係
我們早年曾與二十多位僱主和外傭進行深入訪談,了解他們僱傭之間日常的溝通和相處。很明顯,外傭工作有別於一般僱傭關係,外傭工作地方是僱主的私人居所,而且僱傭之間出身背景、種族、國籍等等有明顯的差別。所以鑒於這種工作性質的特殊性,在僱主與外傭日常相處的過程上,雙方均需要時間磨合,揣摩彼此角色、權利及責任,並訂立界線,以達至良好的僱傭關係。

據訪談資料分析,僱傭關係可籠統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僱傭會建立緊密的私人化關係,正面的情況是雙方視彼此為一家人,但負面情況卻是僱主視傭工為私人產物,任意對待,這情況正是備受批評那種「主僕」尊卑關係,甚至有人稱之為現代奴隸制。另一種僱傭關係的類型是「公私分明」,僱傭之間「均均真真」商討工作細則和待遇等事情,但這種相處方式不必然能讓兩者關係變得平等,例如有受訪傭主將家中外傭比喻為「工人機器」,要求外傭嚴格遵守各指令行事。另外,為了避免教出「港孩」,有些僱主會因此「善待」家中外傭。因為他們會考慮到,如果家長天天指罵外傭,子女會自自然然跟著做,而且事事有外傭為子女代勞,亦容易令子女變成服侍慣的小皇帝。

我們在此處要說明的重點,僱主與外傭關係並非單是他們本身有沒有良心或有沒有意願去守法的問題,而是他們處理與外傭的關係時其實存在不同的方式。僱主如何選擇哪種方式較為恰當,則需視乎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外傭的特質而定。但不管怎樣,對於外傭一方來說,鑒於其工作性質,外傭的處境說到底也是非常脆弱的。

與外傭組織合作 維護外傭權益
為維護外傭免受剝削,並令隱藏個案浮上水面,政府計劃除了加強查察違法僱主和中介公司外,可以考慮首次來港的外傭必須接受外傭職前權益工作坊, 以了解有關僱主及外傭的權利和責任、職安健等各方面的知識,亦讓外傭知道一旦遇到拖欠工資、受虐等問題,如何求助和舉報僱主。我們建議這個強制性工作坊必須由勞工處與外傭組織合作,例如菲傭由菲籍傭工組織安排,印傭由印尼籍傭工組織安排,因為他們對自己相同國籍的傭工來港工作過程、家鄉背景、常見問題等等最為熟悉,亦較易獲傭工信任。政府外判給外傭組織舉辦工作坊,向他們提供資源,也有助於加強他們維權組織的能力。此外,勞工處相關部門亦應考慮設24小時外傭求助熱線,並僱用至少一名印尼藉人員,以協助處理印傭查詢。


(*)趙永佳現任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副所長、李子樂為社會學博士候選人

「無良僱主」與「不良傭工」以外的深層次矛盾

文﹕趙永佳
明報「星期日生活」2014126

首先要申報利益,我家在過去十多年都有聘請外傭,一直與家中Auntie(兒子對她們的稱呼)和睦共處。最近,服務了十年的Auntie成功「移民」加拿大,正在等候簽證,於是我把她曾在我家工作的姐姐聘來增援。早在2000年我已與外勞組織合作研究外傭處境,並警告印尼外傭成主流會增加歧視和種種違法問題。

外籍家庭傭工Erwiana被虐事件曝光後,輿論普遍都站受害一方,痛批僱主殘暴、政府部門反應遲鈍及法例保障不足。不少討論更比喻外傭制度為現代奴役與人口販賣。同時,網上亦充斥僱主對「不良」外傭的控訴。去年獨立媒體轉載一篇印尼傭工報道的譯文,就引發了不少外傭僱主留言,指責報道對僱主不公,更有人趁機狠批不良外傭的種種「惡行」。

外傭過去對香港貢獻毋用多言,大部分外傭與僱主其實都相安無事,但間中總有「害群之馬」破壞了這種和睦關係。此外,隨着每次外傭「事件」曝光,外傭制度的爭議都會被翻炒:這邊廂關注外傭權益人士會要求改善外傭僱傭條件,那邊廂則有外傭僱主不斷控訴外傭的「不良」行為。

當然,外傭法例保障不足、有關當局執法不嚴,以及個別無良僱主對外傭的離譜行為,皆是問題的成因。但退一步想,究竟是怎麼樣的社會制度,把外傭與僱主迫到這彷如困獸鬥的局面?究竟「無良僱主」與「不良傭工」反映了香港怎樣的深層次矛盾?

按本港法例聘請外傭,支付最低工資(雖然我家Auntie工資高於最低工資),並要求外傭在家留宿,雖則合法,但有否剝削?有否不公?我常撫心自問,也曾和家中Auntie討論,但越深思就越發覺問題其實很複雜,難有簡單答案。對大部分外傭僱主家庭而言,真的可以不聘請外傭嗎?我們對外傭僱主的印象,多是高收入中產家庭(如最近兩個虐待外傭事件中的僱主),但其實僱用外傭的家庭差異相當大。最近有聽眾在烽煙節目中致電特首,說自己家庭收入三萬多,但除交租外,另一筆大開支就是要聘請「姐姐」,可見月入三、四萬,而且又聘請外傭的雙職家庭其實比比皆是。

雖然我們沒有數據支持,但我依然相信,不論「無良」僱主或外傭,都應該是少數。因此,個人認為外傭制度最大的問題,是我們從來沒有思考如何減少對外傭的依賴。「有史以來」,外傭數字年年攀升,究其原委,不外乎是香港的家庭服務─尤其是護幼安老服務─嚴重不足。試想想,一個香港雙職家庭,有就讀小學的小孩,除聘請外傭,還有甚麼其他選擇可以分擔照顧孩子的工作?若家中有不願意進老人院舍的老人家,或甚至家有殘疾成員,除了外傭,還有誰可以在家務上援助他們?

外傭不單令不少香港婦女可以投身勞工市場,也令不少有不同需要的家庭減輕了家務負擔。但長期以來,香港把護幼、安老、照顧殘疾的工作「內判」了給外傭,我們是否到了時候要思考如何減低對外傭的依賴?我不是本土主義者,不是要阻止外傭來港,但因為有了外傭,香港的各種家庭服務市場長期萎縮,政府也彷彿有了理由對這方面的責任視而不見。

我們既不應阻止外傭來港工作,也應該發展本土的家庭服務。唯一方法就是在逐步改善外傭待遇的同時,由公營或資助機構提供大量大部分家庭都能負擔的托兒、安老院舍,及其他到戶家庭服務。不久前,政府通過買位一定程度上成功發展了一個安老院舍市場(當然大部分院舍的質素和價錢還有待改善),但資助托兒服務,不論暫托,日托都遠遠滿足不了該類服務的需求。幾年前的外傭徵款,其實就應該用來開發和補貼家庭服務,而不是花在漫無目的的所謂再培訓工程。

家庭服務的不足帶來三方面的問題:第一當然是把大量婦女束縛在家中。第二是限制了婦女,尤其是教育水平較低者,在勞動市場所能找到的工種。有學者指出大部分全職主婦的教育水平較低,鼓勵她們就業又未能找到適合工作,可能有反效果。但通過擴充家庭服務,就可以增加婦女就業的工種及其需求(我們先不要談要婦女從事這些行業是否在鞏固傳統性別分工)。第三,沒有可負擔的家庭服務,香港便永不能減少我們對外傭的依賴。今年的施政報告承襲過去幾年政府對安老服務的重視,也有些新猷。但在托兒服務方面,就算今年大破慳囊,除了承諾增加日間暫托和「社區保姆」服務之外,施政報告也沒有什麼大動作。更重要的是,我們還是沒有開始反思過分依賴外傭為香港帶來的結構性問題。

雖然「嚴刑峻法」可以某程度上減低苛待外傭的個案,但外傭制度為香港帶來的挑戰,就不單是否善待外傭那麼「簡單」,而是香港以後的社會如何發展的問題。而且現在周邊各國開始發展,外傭供應越形緊張(如泰國傭工來港的數字已大幅降低)。同時,歐洲、美加對外傭的需求日增,限制也逐漸降低。我家Auntie告訴我,在港菲傭如果能滿足移居加拿大的條件(曾受約兩年大學教育和有相關工作經驗)的,都在考慮或正申請到加國工作。隣居的外傭更有冒險精神,手持旅行簽證就跑到俄羅斯打「黑工」去!

她們為什麼要離開香港?當然絕大部份不是因為無良僱主虐待,而是因為彼邦的待遇和保障更佳。以加拿大為例,工資和當地低薪工人看齊,稅前最高能拿上約2000元加幣(港幣14000元)。更重要的是,她們在兩年後就可以申請居留權,然後把家人接過去定居(我家Auntie就是主要為了女兒而移居加國)。

就算沒有所謂奴役問題,對外傭而言,若西方國家開放外傭移入,香港的吸引力也會大減,聘請外傭也會愈見困難。明顯地,現在也只有一般教育程度與海外工作經驗較差的印尼,甚至孟加拉女性,才會來香港打工。而來港外傭教育程度較低與缺乏工作經驗,也直接增加僱主與外傭間的磨擦。如果我們現在再不開始計劃如何長遠降低對外傭的依賴,終有一天,我們將會發覺外傭奇缺,儼如今天的本地洗碗工一樣。

還有就是,我們確實應該改善外傭待遇和保障他們權益,但我們也應平衡香港家庭的需要和外傭來港工作的願望。一個例子是台灣。台灣政府近年大幅提高外傭待遇和本地工人看齊,亦收緊外傭僱主的審批,結果就是外傭數字大跌,以致有需要的家庭也未必能獲批外傭簽證。就算家中有長者要照顧,但若官方判定家中已有人能提供照顧,就不會批准,以致早前就有個案因為申請家庭的六十歲女兒被認為「可以」照顧八十歲媽媽,而不獲批聘請外傭到台灣。

外傭問題,是當下全球化世代最棘手的問題之一,就算加國有較完善的法規保障,但網上一查,也有不少對該國「現代奴役」一類的指控。有關對中介費的限制就更是名存實亡。我家Auntie說她要付上25000港元的「訓練費」,才可申請到加國,而她的朋友在另一家中介公司更要付出近四萬元。


要疏解外傭問題的深層次矛盾,除最低限度要嚴懲違法行為外,我們其實更應思考如何為香港家庭提供在外傭以外的種種支援。如缺乏這方面的討論,無論我們如何嚴打無良僱主或痛批古惑外傭,最後也只會激化僱主和外傭兩個群體的矛盾,未必有助根本上解決香港的外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