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 星期一

大家齊齊撐通識

今天很多任職老師的朋友都把一篇名為《希望你會跟我一起撐通識》(http://diumanpar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3295174)的文章放到社交網站和大家分享,結果就成為我Facebook News Feed上的置頂條目。作為同樣關注通識科的我,看見它「人氣旺盛」,又與通識科有關,自然馬上按進博客網站,一看內裡乾坤。

細看這篇文章,原來這是博主葉一知先生以前線通識科老師的身份,對早前《星島日報》一篇名為《通識淪為背誦學科(http://hk.news.yahoo.com/%E9%80%9A%E8%AD%98%E6%B7%AA%E7%82%BA%E8%83%8C%E8%AA%A6%E5%AD%B8%E7%A7%91-221224495.html)的專欄文章所作出的回應。葉先生以他個人的教學經驗,並援引部份通識科試卷的例子(部份例子為以往高考通識科試卷),逐一回應《通》文內,有關通識科的各種批判。文章內,葉博主回應了不少有關課程、考試,以至通識科與政治意識等問題,見解頗為獨到,我亦無意在此獻醜;但站在介乎局內與局外的界線之上的我,還是想在此寫一下,通識科對老師,以及課程的影響,繼續「推一推」《希望你會跟我一起撐通識》的討論。

首先,先從作者身份去看,葉先生以前線工作者的身份去評論有關通識科的議題,這是絕對值得支持及鼓勵的。事實上,有關通識科的爭議並非朝夕之事,自它以「必修科」的身份被納入高中新課程以降,社會上就一直存在著討論通識科的聲音。這些不同的聲音,有的來自學者,有的來自政府官員,也有的來學生和家長,可謂百家爭鳴;但作為最前線的老師,他們的聲音卻可能被受忽略。當然,我並不是指老師的聲音就應該凌駕其他聲音,我想說的是,他們作為真正處於最前線的局內人,應該最能了解到通識科的情況與處境,也最能明白到通識科的利與弊。我相信教師們的專業意見及分析,應該最能反映到通識科的實況,也最能對這個學科作出反醒。

其次,以我個人協助培訓通識老師的經驗來看,在有關「讀死書」的議題上,恰恰與《通識淪為背誦學科》一文的論點相反:正正因為通識課程開放,不能死記硬背,所以才會造成前線老師壓力。通識科的議題是與社會現象緊貼的,以往「一本通書讀到老」的方法變得失效,自然需要定期更新相關知識,才能確保同學對社會上的新議題不會完全無從入手,但換句話來說,這也無形中增加了老師的工作量,不少通識老師都投訴通識科比其他科更需要投資時間與資源。我認為,這正是學制改變的陣痛,但這陣痛換來的,可能是引領我們香港學生遠離「填鴨」的出路。我們應該加強對老師的支援,走過這段難行的新路,而不是重回不合時宜的老路。

跳出來說,通識科在課程的方面上,它開放態度,還做了一個很重要的示範作用。在新高中通識課程中,老師在課堂設計上有相對較大的寬容度,在選取議題與課程框架時的配合自然能有較好的平衡;反之,在舊有的學制中,不少與學生貼身的議題,例如即時性的社會問題等,往往難以收編入課程框架,更遑論帶到課堂上和學生討論。這個情況的結果,就是我們課堂上所學習到的東西,可能其實與自己生活並不相關,甚至脫節。這種脫節不但是「高分低能」現象的遠因,更使我們與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社會的關係變得陌生,長遠下去,我們更會失去反思和反應的可能。

總括而言,通識科的要求與之前的科目都不同,它是一門要求綜合分析的科目,要求學生分析表達能力兼備,更特別的是,它希望學生能夠時刻緊貼社會議題,了解社會發展方向及趨勢,方能「修成正果」,成為真正「通通識」的學生。最後,我也在此呼籲一句,希望你也會跟我一起撐通識。

伸延閱讀:

刁民公園。2011129日。〈希望你會跟我一起撐通識〉。(http://diumanpar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3295174)

雅虎新聞。2011122日。〈星島日報:通識淪為背誦學科〉。(http://hk.news.yahoo.com/%E9%80%9A%E8%AD%98%E6%B7%AA%E7%82%BA%E8%83%8C%E8%AA%A6%E5%AD%B8%E7%A7%91-221224495.html)

作者趙永佳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

病者有其藥 ── 藥物專利權與公共衛生

醫學在過去幾十年發展迅速,但在發展中國家很多人因得不到適當的治療與藥物而死亡,被傳染病奪去生命的人,比戰爭造成的死亡還要多。造成此問題的原因很多,其中藥物專利權是其中一影響因素。

讓我們先看看一例子。2006年印度專利辦公室,拒絕了諾華公司為一種治療慢性白血病的藥申請專利,理由是這申請跟舊藥物相差不大,未有顯著的效用提高,不符合印度專利法。諾華提出上訴。2006年底,無國界醫生發起了一項全球請願活動,敦促諾華撤訴。理由是如果為藥物的微小改變就能得到新專利,依賴於印度製造仿製藥的發展中國家中成千上萬感病患者(如非洲、巴西、泰國等)或其他多邊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等都會受到影響。(印度有2/3的仿製藥會出口)。2007年,印度新德里高級法院駁回了諾華的一項條款的訴訟,該條款並禁止為現有藥物的微小改變註冊專利。面對這一裁決,諾華公司稱「印度法庭的裁決將阻礙向患者提供更好藥物所必要創新的投資」。

以上的個案牽涉幾方面的問題。其一是藥物專利權。藥廠為研發新藥,往往要投入巨額的資金,因此對研發出的新藥擁有專利權,而這種專利權受到世貿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保護。目前全球90%的藥物專利權均為發達國家的大藥商所擁有,因此,TRIPS變相給予這些跨國企業享有20年的近乎全球專利。

其二仿製藥的出現。由於原廠藥受到專利權的保護,售價不菲。其他藥廠依原廠藥申請專利時所公開之資訊,產製相同主成分的藥品,即仿製藥。仿製藥能達到「化學相等」、「生物相等」及「療效相等」,但價錢則便宜多了。美國生產的抑制胃酸分泌Astra Merck,售價每粒 $3.76美元,但印度的仿製藥要只需$0.09美元,價格相差四十倍。印度、埃及、泰國和巴西等國家,更已發展出具規模的仿牌藥制造業,它們不但能以低成本制造藥物滿足國內需要,同時更能把藥物輸出海外發展中國家。

一般仿製藥必須在處方藥專利過期後,或在特殊情況才能售賣,例如:2001年及2003年部長會議中,世貿成員國同意公共衛生的重要性,放寬TRIPS的規定,允許發展中國家進口仿製藥,對抗愛滋病、肺炎、癌症、糖尿和肝炎等致命疾病。容許任何成員國輸出以「特許牌照」生產的仿製藥,惟出口對象只限於50個「最低度發展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 ,及表明協議旨在保障公眾健康,而並非為工業或商業目標。

跨國製藥公司認為,發展中國家的仿製藥,直接影響專利藥物的市場。他們認為,要成功地把一種新藥帶到市場約須5億美元,投資者付出巨額投資和承擔高風險,必須有合理回報,全球統一的20年專利權年期和價格標準是合理的。專利權鼓勵投資,並有助獎勵發明,更能有效地為發展中國家面對的傳染病找到治療良方。企業和個人一樣,都有權保障他們的知識產權免被他人盜用。

但從發展中國家的角度看,貧窮國家在公共醫療上的投入低,藥費須由病人支付;高昂的藥價會直接影響國民的生命。如三大傳染病:愛滋病、肺結核及瘧疾的發病及死亡率主要在發展中國家最高。假如沒有廉價的仿製藥,死亡人數會更高。

仿製藥生產商之間的競爭,亦可令藥價下調。自從印度自行生產仿製的抗愛滋藥物後,愛滋病人的藥費便由每年八萬港元,下降至二千四百港元;大藥廠因為市場競爭亦須調低在貧窮國家售賣的治療愛滋病藥物的售價。如烏干達,愛滋病患者的治療比率得以提高升幅兩倍。事實上,很多從事國際救援組織都依靠便宜的仿製藥從事救援。但如果現實中若仿製藥廠不被批準把藥出口國外,或從事商業目的生產的話,將難以經營,亦難以把藥品價格維持在低水平。

有社會學家認為,世界是不同勢力角力對抗的場所,藥物專利這議題牽涉不同的權勢:跨國大藥廠、法庭、非政府組識、世界貿易組織……看似複雜,卻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醫療社會學提醒我們,醫、藥不單是一個技術或道德問題,而是一個和社會制度、政經、文化都息息相關的議題。如何在保護藥廠的專利權,鼓勵投資,與提高公共醫療衛生水平,放寬仿製藥的生產之間取得平衡,將是未來全球社會面對的一大挑戰。

作者馮惠卿是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本科及碩士畢業生,曾任教中學通識教育科,現職中學圖書館主任。